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仑支局,国开银行宁波市分行,各政策性银行宁波(市)分行、国有商业银行宁波市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宁波分行,邮储银行宁波分行,宁波银行、东海银行、通商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宁波分行,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易汇外汇各外资银行宁波分行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进一步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等区域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
为保障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制定了《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反馈。
附件: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易汇外汇易汇外汇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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